时间:2016年5月20日 下午 1.30—5.00
地点:常州市河海东路56号环球恐龙城维景国际大酒店豪景厅
主讲:资深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蔡桂如
费用:免费,由常州超迈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倾情奉献
报名热线:0519-83333927、400828279、18362249185
1、原增值税纳税人与本次营改增政策无关?
2、不可任性抵扣的进项税额有哪些?
3、营改增后购买合同应该如何修订?
4、建筑企业如何应对430前的营业税稽查?
5、甲供材料是否计入建筑服务销售额?
6、建企签包工包料,还是包工,哪种更节税?
7、建筑企业的多个老项目是否可以部分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部分选择一般计税方法?
8、究竟如何正确区分混合销售与兼营?
9、餐饮企业的进项税发票在哪儿?
10、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建筑商分包?
11、房开企业将开发产品转为固定资产后再销售适用18号公告?
12、房开企业销售精装修房所含装饰、电器是否视同销售?
13、房地产开发企业允许扣除的土地价款范围有哪些?
14、以不动产对外投资需要缴增值税?
15、花同样的钱买不动产,为什么税负差异有这么大?
16、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购进的货物不需要认证?
17、营改增后契税计税依据有哪些变化?
18、营改增后 房产税 计税依据有哪些变化?
19、营改增后土地增值税 计税依据有哪些变化?
20、营改增后个人所得税 计税依据有哪些变化?
21、劳务派遣选择差额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22、关联企业间无偿拆借资金需要视同销售?
23、统借统还免征增值税应符合什么条件?
24、发生不征收增值税项目,进项税额需要转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