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团队 >> |
施维敏 |
常州泰瑞税务师事务所经理,中国注册税务师…… |
鲁奕静 |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王艳 |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苏炜 |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汪韦伯 |
汪韦伯,1970年生人,清华—麻省理工国际工商管理硕士,沙盘课程开发专家。现任工信部人才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咨询专家组成员、斯隆咨询高级顾问、企业模拟经营培训师。
汪老师具有多年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熟…… |
韩小良 |
韩小良老师介绍
韩小良,资深实战型Excel培训讲师、应用解决方案专家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设计师,对Excel及Excel VBA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有着较深的研究和独特的认识,对…… |
姚金玉 |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部审计师 从事会计…… |
谈微 |
注册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从事会计工作十余年,对内资财务会计工…… |
王越 |
王 越:江苏涟水人,1973年生,先后供职于江苏涟水地税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辽宁大连地税局、江苏南通地税局,经历征收、管理、税政、稽查等政策业务岗位,税收学士,经济史硕…… |
尹兰军 |
高级会计师 从事会计工作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国企和外企财务…… |
吴嘉泽 |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 |
裴川法 |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主管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资源税、涉外税收及教育费附加等税政业务…… |
季苏云 |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处长,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蔡桂如老师 |
江苏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复旦大学总裁班,上海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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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内容显示 |
|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
| 分类:增值税 发布日期:2011-02-25 浏览次数:7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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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76号 [1999-05-11]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外经贸委(局)、各出口企业: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7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关于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76号 1999年5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外以贸委(厅、局),中央管理的外经贸企业: 为鼓励企业到境外开展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外经贸部、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关于鼓励企业开展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7号)精神,现就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有关出口退税问题通知如下: 一、境外带料加工装配是指我国企业以现有技术、设备投资为主,在境外以加工装配的形式,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零部件、原材料出口的国际经贸合作方式。 二、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所使用(含实物性投资,下同)的出境设备、原材料和散件,实行出口退税。退税率按国家统一规定的退税率执行。 三、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依以下计算公式计算其应退税额: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所列明的金额(进口设备为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列明的完税价格,下同)×适用迟税率。 其中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中使用的二手设备应退税额计算公式为 应退税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列明的金额×设备折金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已提折旧 设备原值和已提折旧按企业会计核算数据计算。 二手设备如是1994年1月1日以前购进的,应退税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应退税额=购货发票列明的金额/(1+扣除率)×设备折余价值/设备原值×适用退税率 上述公式中的扣除率为购货时的货物征税税率。 四、对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业务方式出口的货物,出口企业在申报退税时,须提供以下凭证: (一)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联);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进口设备为海关代征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三)税收(出口货物专用)缴款书(二手设备和进口设备免于提供); (四)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等。 五、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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