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35 号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七条 行政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单位国有资产产权的转移及核销,包括各类国有资产的无偿转让、出售、置换、报损、报废等。
江苏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苏财规[2011]27号第八条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对外捐赠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等。
(一)无偿调拨是指以无偿的方式变更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权的资产处置行为。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发生应税行为:
(一)单位或者个人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我认为无偿转让、无偿调拨不等同于无偿赠送, 无偿赠送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一种行为,这种行为的实质是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无偿赠与既不需要付息也不需要还本,是"标的"单方面转移。而无偿转让、无偿调拨是不以获利为目的,把自己的东西或合法利益或权利让给他人。所以,行政事业单位无偿转让、无偿调拨不是赠与行为,无偿转让、无偿调拨不需要回报,双方都不产生经济利益。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无偿转让、无偿调拨,作为资产调拨方即不属于视同发生应税行为,也未取得货币、货物或者其他经济利益,因此不属于营业税征税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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