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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维敏 |
常州泰瑞税务师事务所经理,中国注册税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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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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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韦伯,1970年生人,清华—麻省理工国际工商管理硕士,沙盘课程开发专家。现任工信部人才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咨询专家组成员、斯隆咨询高级顾问、企业模拟经营培训师。
汪老师具有多年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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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良老师介绍
韩小良,资深实战型Excel培训讲师、应用解决方案专家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设计师,对Excel及Excel VBA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有着较深的研究和独特的认识,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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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越 |
王 越:江苏涟水人,1973年生,先后供职于江苏涟水地税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辽宁大连地税局、江苏南通地税局,经历征收、管理、税政、稽查等政策业务岗位,税收学士,经济史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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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会计师 从事会计工作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国企和外企财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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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川法 |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主管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资源税、涉外税收及教育费附加等税政业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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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处长,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蔡桂如老师 |
江苏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复旦大学总裁班,上海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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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速递内容显示 |
| 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
| 分类:有关规费 发布日期:2012-08-30 浏览次数:4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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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的公告》的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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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12年08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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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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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印发<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2]34号)的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将《规定》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出台《规定》 我国是电器电子产品生产、消费和出口大国,电器电子产品每年的淘汰量达数千万台。由于未建立有效的回收处理机制,淘汰下来的电器电子产品流向分散,绝大部分经小作坊非法拆解,造成严重的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为规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环境保护,2009年,国务院颁布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明确国家建立废弃电器电子处理基金。2012年5月30日,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下发了《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财综[2012]34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开征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办法》自2012年7月1日起执行。根据按季征收的要求,基金将于10月初征收入库。为保证基金顺利开征,我们对《办法》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形成了《规定》。 二、基金缴纳义务人是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办法》所规定的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者,为基金缴纳义务人。 三、基金征收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按照国务院第551号令和《办法》规定,目前纳入基金征收范围的电器电子产品包括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共五类产品,对这五类产品的生产者征收基金。鉴于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无需在国内回收处理,规定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生产用于出口的电器电子产品免征基金。为了避免重复征收,规定对购进或者收回委托加工电器电子产品已缴纳基金的,可从应征基金产品销售数量中扣除。 基金实行按季申报,从量定额计征,征收标准为:电视机13元/台、电冰箱12元/台、洗衣机7元/台、房间空调器7元/台、微型计算机10元/台。 四、基金征收使用何种票证 使用税收票证进行基金的征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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