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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小良老师介绍 韩小良,资深实战型Excel培训讲师、应用解决方案专家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设计师,对Excel及Excel  VBA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有着较深的研究和独特的认识,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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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越:江苏涟水人,1973年生,先后供职于江苏涟水地税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辽宁大连地税局、江苏南通地税局,经历征收、管理、税政、稽查等政策业务岗位,税收学士,经济史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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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参加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是否可以同培训费一起列支到职工教育经费?
分类:财税处理 发布日期:2013-04-27 浏览次数:595
员工参加培训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餐费
是否可以同培训费一起列支到职工教育经费?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26日
来源:江苏地税网
  答:根据《财政部、全国总工会、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国防科工委、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提取与使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财建[2006]317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列支范围包括:“
  1.上岗和转岗培训;
  2.各类岗位适应性培训;
  3.岗位培训、职业技术等级培训、高技能人才培训;
  4.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6.企业组织的职工外送培训的经费支出;
  7.职工参加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证等经费支出;
  8.购置教学设备与设施;
  9.职工岗位自学成才奖励费用;
  10.职工教育培训管理费用;
  11.有关职工教育的其他开支。”
  第六款规定:“经单位批准或按国家和省、市规定必须到本单位之外接受培训的职工,与培训有关的费用由职工所在单位按规定承担。”
  因此,企业职工外出培训发生的住宿费、车船费、餐费、会议费等可以在职工教育经费列支,上述事项如果不是与培训有关的必要的支出,不得在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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