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石家庄市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其旗下医药物流公司60%的股份,近期缴纳税款3 亿多元。其间,石家庄市桥东区地税局及时提供税收政策服务,确保了税款足额入库。
2011 年4 月,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财会人员桥
东区地税局申请办理更名手续,拟将现用名变更为“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经营分公司”。 该局税收管理员询问为什么更名时,财会人员不语,经再三追问,才道出了“为股权转让做准备”的实情。分局领导得知消息后,做出了严格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的决定,抽调2 名骨干组成专项监控辅导小组,负责该公司股权转让税收管理和政策服务。监控辅导小组通过调查得知,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出售其拥有的全资子公司乐仁堂医药物流有限公司60%的股权给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并将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子公司全部整合到“乐仁堂物流有限公司”名下,将乐仁堂医药物流有限公司更名为“国药乐仁堂医药有限公司”。在长达一年多的时间里,税务人员多次与企业沟通,掌握股权转让准备工作的进展情况,并到企业提供政策服务,帮助企业进行账目处理,调增应纳税额。至今年5 月30 日,乐仁堂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国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完成股权转让交易,转让方缴纳企业所得税30958.5 万元、印花税64.5 万元。2
——摘自2012 年7 月25 日《河北工人报》;原标题为《石家庄市桥东区
地税局及时为纳税人提供税收政策》,作者付振岭、王艳玲
2 【中翰税务提示】越看越糊涂。这笔交易并非非居民转让境内公司股权,并不存在逐笔逐次交税的问题。道理上讲,应该是乐仁堂股份一揽子转让旗下子公司股权给国药和新更名的国药乐仁堂(也就是乐仁堂物流)。由于相应股权转让不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则按照一般重组正常计税。对于乐仁堂股份而言,只需要在股权转让达到税法标准(国税函【2010】79 号)文的要求后,将股权转让所得计入对应年度并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期间统一申报。作为一个股份有限公司难道还需要税务局“帮助企业进行账目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