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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维敏 |
常州泰瑞税务师事务所经理,中国注册税务师…… |
鲁奕静 |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王艳 |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苏炜 |
常州永诚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主任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汪韦伯 |
汪韦伯,1970年生人,清华—麻省理工国际工商管理硕士,沙盘课程开发专家。现任工信部人才人才交流中心管理咨询专家组成员、斯隆咨询高级顾问、企业模拟经营培训师。
汪老师具有多年企业经营管理经验,熟…… |
韩小良 |
韩小良老师介绍
韩小良,资深实战型Excel培训讲师、应用解决方案专家和管理系统软件开发设计师,对Excel及Excel VBA在企业管理中的应用有着较深的研究和独特的认识,对…… |
姚金玉 |
注册税务师 国际内部审计师 从事会计…… |
谈微 |
注册会计师 中级会计师 从事会计工作十余年,对内资财务会计工…… |
王越 |
王 越:江苏涟水人,1973年生,先后供职于江苏涟水地税局、海南洋浦经济开发区国税局、辽宁大连地税局、江苏南通地税局,经历征收、管理、税政、稽查等政策业务岗位,税收学士,经济史硕…… |
尹兰军 |
高级会计师 从事会计工作二十余年,具有丰富的国企和外企财务…… |
吴嘉泽 |
常州市国家税务局所得税处处长…… |
裴川法 |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一处处长,主管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资源税、涉外税收及教育费附加等税政业务…… |
季苏云 |
常州市地方税务局税政二处处长,主管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 |
蔡桂如老师 |
江苏省会计学会副会长、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副会长、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高级企业风险管理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兼职教授、复旦大学总裁班,上海交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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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实务内容显示 |
| 政策性搬迁收入不能冲减房产原值 |
| 分类:税务稽查 发布日期:2013-01-19 浏览次数:7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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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搬迁收入不能冲减房产原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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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2日 |
信息来源:江苏省徐州地税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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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2012年5月,依据风险数据推送选案,稽查局对某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人员发现,该单位年营业收入近4亿元,但房产原值仅为435万元。其房产原值与收入规模与通常情况不符。经检查,企业2009年度因城市规划调整从某市A区搬迁到B区收到政策性搬迁收入2200万元。同年,企业在B区购置了土地,建设了新的厂房。在完工后进行账务处理时,未将“在建工程”科目余额转入“固定资产”科目,记载政策性搬迁收入的“专项应付款”科目余额也未按规定记入有关会计科目。如此以来,企业账面记载的房产原值比其正在使用的房产的实际数额要小,致使该单位房产原值少计1900万元,少缴房产税15.96万元。据此,稽查局对该单位做出补缴税款并按规定加收滞纳金的处理决定,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税法分析: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在购置或改良固定资产后,购置或改良后的固定资产原值和收到的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余额不应当相互冲抵而应分别转入各自对应的会计科目。因搬迁造成的房产原值的增加,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缴纳房产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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