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600万只是为了少交80万税款
姚某白手起家创立了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2011年2月下旬,47岁的姚某因涉嫌行贿罪在海淀法院出庭受审。
根据检方的指控,2005-2006年间,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对北京正普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期间,姚某为了让税务部门减轻处罚,通过海淀区国家税务局财务科副科长梁敏进牵线,向市国税局稽查局梁丛林和凌伟行贿。在梁敏进的安排下,梁丛林、凌伟大私下和姚某见面,并接受请托,为其公司谋取私利。事成之后,姚某计划花100万答谢3位税官,没想到中间人梁敏进张口就说“怎么也得四五百万吧。”就这样,3人前后共受贿600万元现金。
令人大感意外的是,花费600万元向行贿,实际只为逃税80万元!
“隔行如隔山”,因为老板不懂税法,又没有通过正确的途径解决企业生产经营当中所面临的税务问题,才导致为80万元税款花费了600万元的代价,并因此招致牢狱之灾。这好比一个人平日不注意保健,病急乱投医,遇到庸医,差点丢了性命!
提请企业注意:
一、应对税务稽查,必须有专业人士应对
碰到税务机关的稽查,不要病急乱投医,以为请人,送礼就能解决问题,上面这个案例再次告诫我们这是一个误区。只有专业力量应对,才能和税务人员进行平等交流和沟通,专业的沟通有助于更加默契和谐,更能有助于解决问题。
二、注意风险防范,加强自查。
企业能够做到税务自查,就可以强身健体。经过多年经验的积累,财税专家王新建议企业重视税务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在了解一般税务风险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税务筹划,并对税务筹划方案进行风险分析与选择;组织税务风险团队,有针对性地研究企业税务风险与税务稽查风险。还应该分期对各个下属公司进行培训。了解企业税务风险的来源、了解税务稽查的类型和程序、掌握企业税务内控体系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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