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公司董事长对以下拍卖公告征求我意见,其实我早在两年前就遇到过承担巨额税费的案例。我劝这位董事长关注税费由谁承担,要承担多少?今天上网一搜,细看后发现法院含糊其辞,拿下后还会有诉讼存在:
江苏省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溧阳市埭头镇工业园区的厂房及土地
委托法院:溧阳市人民法院公告时间:2015-10-22参考价:5926.56(万元)
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11月10日10时起至2015年1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lQTKYK&user,户名:江苏省溧阳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八、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该拍品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依法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拍品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请关注:买受人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过程中,所涉及该拍品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依法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这个“依法承担”,究竟应该谁承担?
拍品厂房及土地归江苏省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所有,依照税法,该拍品所需承担的营业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非正常户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非正常户核定征收)肯定应由江苏省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缴纳并承担;依照税法,该拍品所需承担的契税由成交买受人缴纳并承担。依照税法双方都应缴纳并承担印花税、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的土地、房产过户费用。
依照税法,涉及该拍品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即江苏省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所欠交的一切税费,比如增值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应由江苏省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缴纳并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竞买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这句话暗示由成交买受人承担,需要到国税、地税查询江苏省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欠多少税,以及本次交易需交多少税,最好有税务机关确定性证明。
如果江苏省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不缴纳营业税,就开不到销售不动产发票,那么是否可以依据67号公告办理契税申报?
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67号
根据房地产权属转移契税征管中遇到的实际情况,现将下列情形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三、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9月25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契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解读发布日期:2015年09月30日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
一、公告下发背景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156号)规定,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须提交销售不动产发票,否则税务机关不予受理。上述规定在执行中遇到一些契税纳税人确实无法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形,对于这些情形下,税务机关应否以及如何受理契税纳税人申报等问题有待明确。
二、公告主要内容
公告明确了不再要求契税纳税人在申报时必须提供销售不动产发票的两类情形,并就不同情形下纳税人申报时应提供的材料及税务机关的受理条件提出了要求。具体如下:
第一类情形是,根据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生效法律文书发生的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契税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形,比如原产权人已失踪、死亡或者拒不执行等。对此类情形,公告规定,纳税人可持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原件及相关材料办理契税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应予受理。
第二类情形是,购买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人在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时,由于销售新建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已办理注销税务登记或者被税务机关列为非正常户等原因,致使纳税人不能取得销售不动产发票的情形。对此类情形,公告规定,税务机关在核实有关情况后应予受理。
三、公告执行
公告规定,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需要说明的是,根据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的原则,对于符合本公告规定情形、公告公布之日前曾来办理契税纳税申报未被受理的纳税人,在本公告发布后,也可以按照本公告规定办理契税纳税申报。
蔡桂如:如果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中明确所涉及该拍品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须由成交买受人承担,那么67号公告然并卵,拍品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至少5926.56(万元)后,凭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拍品权属变更手续,这时就只能吞下苦果。
依照税法应由江苏省溧阳军荣旅游用品有限公司承担的及欠交的税费成交买受人支付后,能否作为该不动产的计税基础?值得怀疑,如果不能作为计税基础,又将付出一笔企业所得税的代价。
正确理解拍卖公告,弄清究竟需花多少代价,判断是否值得。且拍且珍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