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天:家乐福和沃尔玛商业模式及涉税税种比较
本人原来在深圳家乐福总部从事财务工作,对家乐福的财务核算以及税务还算了解,对零售业也相对了解,为反驳家乐福祸从“税”降的观点,现对家乐福和沃尔玛商业模式以及涉税税种进行比较。
家乐福的盈利主要靠两方面:一、收取供应商各项费用。二、招商部租金收入。
家乐福收取供应商的费用分两部分:一、与销量无关的费用,如进场费、堆头费等,这部分交营业税;二、返点,与销量挂钩的返点,这部分冲抵增值税进项税。
而沃尔玛收取供应商的费用也分两部分同家乐福一致。表面上看沃尔玛收取供应商的进场费或堆头费更少,好像对供应商更好,其实不然,沃尔玛收取的返点比家乐福高的多。两相比较,沃尔玛和家乐福收供应商费用总体是大致差不多的。供应商也没那么傻,如果沃尔玛费用低的多,那就多从沃尔玛走量就行了。
家乐福和沃尔玛还有一块收益,就是免费占用供应商资金的时间价值。家乐福的供应商一般帐期都较长,基本上在3-6个月内。沃尔玛具体不了解,但账期也不短。
家乐福和沃尔玛经营问题才是它们灾祸的根源,比如说价格欺诈。同样是价格欺诈,家乐福单店罚款50万,沃尔玛单店罚款10万,只能说沃尔玛公关工作做得好。
一点浅见,还请大家多指教。
二、发票方面
众所周知,中国消费者大部分没有索取发票的习惯,零售业不开发票只是减少了购发票的相关费用支出,对它的税收是没有影响的。家乐福或沃尔玛都是按照收银系统中统计的收入来申报缴纳税金的,与发票关联度不高。
同样,在收供应商各种费用时,只要按照实际收取的费用金额照章纳税就行了,不开票也没什么问题。
我原来在深圳家乐福总部从事财务工作,楼主所说,纯粹是道听途说,毫无根据。2007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重点检查过家乐福的税务情况,并没有发现楼主所说的税务问题。家乐福靠收供应商费用盈利不假,但它所收的堆头费、进场费等和销售是不挂钩的,和卖场位置挂钩的。收取的费用不开票,那是因为很多供应商不要发票,它按收入交税并没有问题啊。
楼主对家乐福模式和沃尔玛模式了解的不够,就偏向沃尔玛,站的立场不客观。